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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地质灾害分布概况

发布时间:2015-12-25    浏览次数:2152

我国地质灾害种类齐全,按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和发生处所进行划分,常见地质灾害共有12类、48种(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管理司等,1998)。它们是:

1.地壳活动灾害,如地震、火山喷发、断层错动等;

2.斜坡岩土体运动灾害,如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等;

3.地面变形灾害,如地面塌陷、地面沉降、地面开裂(地裂缝)等;

4.矿山与地下工程灾害,如煤层自燃、洞井塌方、冒顶、偏帮、鼓底、岩爆、高温、突水、瓦斯爆炸等;

5.城市地质灾害,如建筑地基与基坑变形、垃圾堆积等;

6.河、湖、水库灾害,如塌岸、淤积、渗漏、浸没、溃决等;

7.海岸带灾害,如海平面升降、海水入侵,海岸侵蚀、海港淤积、风暴潮等;

8.海洋地质灾害,如水下滑坡、潮流沙坝、浅层气害等;

9.特殊岩土灾害,如黄土湿陷、膨胀土胀缩、冻土冻融、沙土液化、淤泥触变等;

10.土地退化灾害,如水土流失、土地沙漠化、盐碱化、潜育化、沼泽化等;

11.水土污染与地球化学异常灾害,如地下水质污染、农田土地污染、地方病等;

12.水源枯竭灾害,如河水漏失、泉水干涸、地下含水层疏干(地下水位超常下降)等。

全国共发育有较大型崩塌3000多处、滑坡2000多处、泥石流2000多处,中小规模的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则多达数十万处。全国有350多个县的上万个村庄、100余座大型工厂、55座大型矿山、3000多公里铁路线受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的严重危害。除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河南、甘肃、宁夏、新疆以外的24省、区、市都发现岩溶塌陷灾害。全国岩溶塌陷总数近3000处,塌陷坑3万多个,塌陷面积300多平方公里。

据不完全统计,在全国20个省、区内,共发生采空塌陷180处以上,塌陷面积大于1000多平方公里。全国共有上海、天津、江苏、浙江、陕西等16个省(区、市)的46个城市出现了地面沉降问题。地裂缝出现在陕西、河北、山东、广东、河南等17个省(区、市),共400多处、1000多条。据统计,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,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300—400人死亡,经济损失100多亿元,九十年代中期以来,每年造成1000人死亡,经济损失高达200多亿元。一些地区和县(市)的地质灾害已成为制约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,全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了严重影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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